荧光法是根据矿物油具有荧光反应的特征来判定矿物油是否存在的。将含有矿物油的滤纸,在荧光灯下照射会呈现天青色的荧光,而没有矿物油的滤纸在荧光灯下则不会显色,这种检测方法操作简单快捷,是鉴别食品中是否含有矿物油较灵敏的检测方法之一,但该方法只适用于纯油脂。当检测结果出现偏差时,可以采用肥皂法来进一步检测确定。利用荧光方法定性检测油脂中矿物油时,样品与光学元件不会发生直接接触,不存在污染仪器的问题。由于具有较高的低检测限,因而不能确定其具体的检测限。除此之外,液态石蜡也无荧光特征,所以荧光法仅作为辅助检测方法。
由于皂化法的试验结果误差较大且容易产生假阳性,误导试验结果,因而采用二次皂化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二次皂化法是在皂化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该方法将皂化法中的可疑物再经石油醚多次浓缩提取以进一步提高矿物油的含量,此后按照皂化法的方法进行操作,根据皂化反应后溶液是否浑浊来判断是否存在矿物油。这种方法与皂化法相比,度和准确度都会进一步提高,更能避免假阳性的产生。
公元1世纪,老普利尼(Plinythe Elder)在他的《博物史》(Natural History)中记述了利用矿物油对植物进行非农药保护的实例。17世纪,出现了将煤油直接涂刷在柑桔树上来防治介壳虫的实例。18世纪,人们将15%(质量分数)的煤油与肥皂水混合制成乳化液作为农药使用。20世纪初,人们开始了对矿物油防治虫害机理的研究,认为250~400℃馏分矿物油比煤油更有效;近代病虫害防治则认为,较重的320~400℃馏分矿物油防治效果更好。近期的研究表明,窄馏程(30~50℃)的矿物油具有优化药效和降低药害的可能性。
在有机农业中虽然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但允许使用有机食品生产标准中许可的一些矿物源农药。1999年,由国际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有机食品生产引导”中,把农用矿物油列为认证后可使用的农药。美国“全国有机食品标准”(NOSB)则把农用矿物油列为建议在有机食品生产上使用的农药。依据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No.4标准(MRL标准),即大残留标准,对石蜡油和矿物油实行豁免残留要求。“澳大利亚全国可持续农业协会”(NASAA)作为该国有机食品认证单位,在列出的11种有机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农药也包括农用矿物油。石油类矿物源农药也是我国于2014年4月1日实施的 NY/T 393—2013《绿色食品生产农药使用准则》中允许使用的3类农药(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有机合成农药)之一。
闪点、凝固点、 密度等其他理化性能是油品本身的安全及使用性能要求。有机农业对矿物油理化性能的要求作为有机农业可用农药的矿物油,除需满足杀虫功能外,还要对人、畜、环境安全,满足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的要求。 [4]
针对矿物油作为农药的不同使用范围,FAO于1971年分别制订了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方法。发达国家也对农用矿物油的产品质量设定要求,以确保其使用安全性。随着矿物油精制技术的不断发展,农用矿物油的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
当前在国外应用较广的废矿物油回收技术有两种,其一是催化加氢技术,另一种是溶剂精制组合技术,这两种技术都具有回收、环保效果好,且回收率很高的特点,但是由于这两项技术的应用技术要求较高,且所需设备体量较大、资金投入要求较大,对废矿物油来源的稳定性依赖大,因此在我国的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行业的应用并不广泛。由于我国石油化工、金属生产单位等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分布不够集中,因此废矿物油也就没有集中的产生源,进行收集和运输操作就会消耗大量成本,并且某些省份还存在较多小规模非法的废矿物油收集企业,这给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市场正常秩序的稳定造成了冲击,这些非法企业不仅会抬格抢占废矿物油资源,还会进行恶性竞争打击正规企业,给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行业带来混乱。当前普遍应用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企业的技术工艺主要有三类 :常压蒸馏技术、减压精馏技术与简易预处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