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皂化法的试验结果误差较大且容易产生假阳性,误导试验结果,因而采用二次皂化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二次皂化法是在皂化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该方法将皂化法中的可疑物再经石油醚多次浓缩提取以进一步提高矿物油的含量,此后按照皂化法的方法进行操作,根据皂化反应后溶液是否浑浊来判断是否存在矿物油。这种方法与皂化法相比,度和准确度都会进一步提高,更能避免假阳性的产生。
经过环己烷提取后的矿物油在GF254薄层板上展开分离,分离结束后在适宜的紫外灯下观察矿物油所产生的荧光斑点,根据斑点Rf值进行定性分析,再根据斑点大小及颜色深浅进行定量分析。这种矿物油的检测方法简单、快捷,适用于基层检测以及饮水和食品污染的重大事件,测出限很低,达到1μg,并且回收率很高,能达到95%。这种方法是利用矿物油在荧光灯下会发出荧光的原理来进行测定,若能够观察到相应的矿物油谱带则说明有矿物油存在,若观察不到相应的矿物油谱带则说明食品中不含有矿物油。结合薄层色谱图能够进一步降低测出限,灵敏性和准确性也能进一步地提高。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成本低,但由于各种原因不适宜大力推广,但其仍不失为实验室研究对食品中矿物油含量定性分析的一种方法。
由于气相色谱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准确度高、重复性好,因而在测定食品中矿物油时经常采用这种检测器,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是选择性和灵敏性较差,检出限较高,这就意味着只有在矿物油的含量达到一定的程度时才能被检测到,如果矿物油含量较少可能被检测不到。因此人们常常通过各种方法来预处理样品以提高矿物油的富集能力。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器检测法(HPLC-GC-FID)是目前应用较多的方法,但因其价格昂贵,维修成本高,仅有少量的实验室拥有这样的设备。
在有机农业中虽然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但允许使用有机食品生产标准中许可的一些矿物源农药。1999年,由国际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有机食品生产引导”中,把农用矿物油列为认证后可使用的农药。美国“全国有机食品标准”(NOSB)则把农用矿物油列为建议在有机食品生产上使用的农药。依据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No.4标准(MRL标准),即大残留标准,对石蜡油和矿物油实行豁免残留要求。“澳大利亚全国可持续农业协会”(NASAA)作为该国有机食品认证单位,在列出的11种有机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植物保护农药也包括农用矿物油。石油类矿物源农药也是我国于2014年4月1日实施的 NY/T 393—2013《绿色食品生产农药使用准则》中允许使用的3类农药(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有机合成农药)之一。
闪点、凝固点、 密度等其他理化性能是油品本身的安全及使用性能要求。有机农业对矿物油理化性能的要求作为有机农业可用农药的矿物油,除需满足杀虫功能外,还要对人、畜、环境安全,满足有机食品生产标准的要求。 [4]
针对矿物油作为农药的不同使用范围,FAO于1971年分别制订了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方法。发达国家也对农用矿物油的产品质量设定要求,以确保其使用安全性。随着矿物油精制技术的不断发展,农用矿物油的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
当前在国外应用较广的废矿物油回收技术有两种,其一是催化加氢技术,另一种是溶剂精制组合技术,这两种技术都具有回收、环保效果好,且回收率很高的特点,但是由于这两项技术的应用技术要求较高,且所需设备体量较大、资金投入要求较大,对废矿物油来源的稳定性依赖大,因此在我国的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行业的应用并不广泛。由于我国石油化工、金属生产单位等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分布不够集中,因此废矿物油也就没有集中的产生源,进行收集和运输操作就会消耗大量成本,并且某些省份还存在较多小规模非法的废矿物油收集企业,这给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市场正常秩序的稳定造成了冲击,这些非法企业不仅会抬格抢占废矿物油资源,还会进行恶性竞争打击正规企业,给废矿物油回收利用行业带来混乱。当前普遍应用于废矿物油回收利用企业的技术工艺主要有三类 :常压蒸馏技术、减压精馏技术与简易预处理技术。